(一)服务内容:
1.人事档案接收与转递
2.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3.依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4.为公安、检察、公证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或设立党委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参军、出国等工作需要提供人事档案查阅服务
(二)服务流程:
1.人事档案接收与转递:
(1)人事档案接收:
a.招录应届毕业生档案转入:单位和毕业生签订用工合同后,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办理转档手续。学校通过EMS将毕业生档案发至我中心,通过网站查询到档情况,带上存档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办理档案入库手续。
b.本市其他人才中心或劳动部门转入:具备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凭与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在我中心现场或网上开具调档函。
c.从异地转入:档案必须存放在异地的人才中心或劳动部门,具备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凭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我中心现场或网上开具调档函。
(2)人事档案转出:
a.调往本市范围内其他人才市场
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b.调往本市国企、机关、事业单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c.转人事档案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①从单位退休,凭单位的劳动合同、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②个人缴纳社保退休: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开具档案函办理。
d.调往市外:
①身份证原件和当地县级以上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办理。其他材料由工作人员在办理中根据档案的完整情况和对方人才中心调档函的要求再当面沟通。
②外市国企(有机要通道)、机关、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凭调档函调档案。
③外市国企(无机要通道)需要通过当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
2.人事档案查阅服务
(1)申请查档人员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查档人员有效证件、被查阅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至柜面办理;
(2)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符合要求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要求办理。
(3)查档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4)一次性查阅多份人事档案的需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