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位于南京西北、长江北岸,与安徽毗邻,素有“金陵门户”之称,是国家级江北新区的重要板块,是南京新一轮城市规划明确的“江北新主城”重点区域。浦口区域面积7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1.16万人,下辖5个街道、2个场、50个社区、26个村。区域空间呈现“三山一水六分田”的格局,拥有“一代草圣、十里温泉、百里老山、千年银杏、万只白鹭”的独特人文生态,入选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区、中国旅游高质量发展区,居住环境舒适宜人。浦口区以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交通装备产业、文旅健康产业为主导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其中集成电路产业成为国内集成电路工艺水平最高的产业承载区。
为拓宽我区干部储备源头,汇聚建设现代化新浦口的人才资源,南京市浦口区依托区属国有企业、园区等平台载体,面向国内外部分知名高校招聘23名优秀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计划招聘23名“名校优生”,岗位信息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1.本科生:相关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或QS世界大学2023年排名前200名的海内外高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2.研究生:相关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或QS世界大学2023年排名前200名的海内外高校应届或往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接本)。
相关院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以区属国有企业为主,即南京市浦口区各园区下属企业以及区属集团等单位。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根据人岗匹配情况确定工作岗位,分配至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安排服从区内调剂。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本次招聘需求,专业水平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考年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1月1日当天;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下列条件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
3.担任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院(系)及以上学生干部;
4.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两次及以上院(系)或校级三等奖学金奖励;
6.其他优先考虑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18日。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2023年南京市浦口区“名校优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著、担任学生干部或实习经历等材料扫描件,以“岗位序号+毕业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pkqgzb@163.com,往届毕业生同时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审核报名资料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选名单。
(二)面谈和测评
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根据履历分析、面谈和测评等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岗位适应性、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审核人选的档案。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招聘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岗位面谈成绩进行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方式。聘用人员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
(二)薪资待遇。薪资待遇由所在区属国有企业,参照企业聘用人员待遇确定,不低于同等学历和相同工作经历的区内公务员水平。
(三)住房待遇。聘用人员在浦口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人才安居相关政策享受租房补贴,或由用人单位三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后,首次在浦口区域购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博士45万、硕士35万、本科生25万,分5年兑现)。如有其他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发展晋升。试用期满进入正式聘用期,博士研究生可参考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确定待遇,硕士研究生可参考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确定待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南京市浦口区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择优提拔,享受相关政治、经济待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调任公务员。
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名校优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拟于3月22日举行政策宣讲会,线下会场设在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线上将同步直播,会议号:633214502。
咨询电话:025-58311067、025-5888681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2023年南京市浦口区“名校优生”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